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发改委>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403-0007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403-0007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宣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10:27 来源:宣城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宣城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31


宣城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推进信用宣城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更好发挥信用体系在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努力实现“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宣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夯实社会信用基础制度

1.编制信用目录清单为国家明确工作事项,下同)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2.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推动解决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问题,力争实现重错码清零。(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民政司法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3.提高信用系统数字化水平省信用办明确工作事项,下同强化信用平台总枢纽功能,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着力推动人工智能在信用修复、信用核查、信易+”等场景应用。市发改委数据资源局负责)

4.增强信用数据应用质效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民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一口归集、充分共享本行业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民政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负责)调整完善信用数据质效监测、抽查、考核机制,突出应用场景搭建及应用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市发改委数据资源局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5.提升双公示工作成效推动双公示信息归集自动化、标准化,提高信息当日上报率,规范统一行政决定文书号编制规则。按月通报、按季评估全双公示工作,确保零瞒报、零迟报、全合规,成效居全前列。发改委、数据资源局、政务公开办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三、拓展惠民便企信用服务

6.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至少与1家银行实现全流程放款。信易贷平台获贷企业数量占平台实名注册企业数量比例30%市发改委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宣城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宣城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7.推进信用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根据省统一部署,上线我的信用政务服务专区,全面接入各级信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实现查询、修复、异议等信用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市发改委数据资源局负责)

8.创新信易+”产品服务交通、住宿、购物、餐饮、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信用+消费,全面推广信易+”产品服务,构建先消费、后付费”“越守信、越优惠等信用惠民便企新模式。市交通局商务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探索建立推广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加大对市级以上先进模范等诚信对象的激励力度,推动“信易+旅游、体检、观影、加油”等应用场景,以守信激励为手段,打造信用惠民服务应用场景。(市发改委、市文明办牵头

9.实施信用提升专项行动为省委、省政府明确工作事项,下同培育新增一批A级纳税人、环保诚信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一批主体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一批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动态清零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市发改委、市中院、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宣城海关等相关单位负责

10.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6月底前,开展准入前诚信教育,加强信用指导培育,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推进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

四、深化全流程信用监管

11.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深做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司法牵头)在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启动承诺践诺核查公示惩戒修复信用承诺闭环管理试点。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水利市场监管局负责)

12.建立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根据省有关部署,执行全省统一规范全省信用评级、信用评价,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面推动政府部门直接或按比例应用于行业监管。市发改委负责)

13.规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政府部门将信用查询作为必经程序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完成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与省信用平台联合惩戒系统联通对接,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市发改委市中院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核查和风险预警,定期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查未查”“应惩未惩线索并及时完成整改市发改委负责)

14.开展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建立失信主体注册地、认定部门归属地协同治理、责任共担机制,推动跨区域失信主体应退尽退市中院、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信用监测预警,督促近3年内受到5次以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企业动态清零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15.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能源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建立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市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公管局负责)建立完善政府违约投诉治理专栏市发改委牵头)根据省统一部署,依托省市县三级政府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治理司法负责)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现政府和国企对中小企业欠账清欠到位市经信局负责)

16.构建区域信用联动监管格局。加强长三角区域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对区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做好信用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五、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7.推动信用报告代替证明拓面提效根据省统一部署,3月起,推行自然人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5月底前,完成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2.0版升级,探索更多场景应用和更便捷服务。市发改委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18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6月底前,统一规范全行政处罚、异常经营名录、严重失信主体等信用修复,在信用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修复指引专栏,实现修复申请一次提交、受理审核限时办结、修复结果多端联动。全面推行失信行为认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市发改委市中院司法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19.高效办成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集中攻关上市合规信息核查堵点、难点问题高效推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上市版)一次办、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服务。发改委、数据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20.强化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健全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府院联动机制,实现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败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全流程预警和常态化治理,对新增失信记录零容忍,确保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委政法委市中院发改委、司法等有关单位负责)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21.完善纳税信用绿卡制度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试点,推广纳税信用绿卡创新举措,实施“绿税贷”、“税融通”等惠企助民政策。税务局负责)

22.推进信用交通建设争创全省信用交通市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试点,持续提升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水平。交通负责)

23.加强物业服务信用建设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修订完善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办法。依托全省一体化物业信用管理平台,全面归集物业行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加强物业合同违约失信治理。市住建局负责)

24.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完成党建+信用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实现评价结果在乡村社会治理、普惠金融、产业发展、科技赋能多场景应用。扩大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范围,年底前覆盖全省80%左右行政村。市委组织部、金融监管局、人行宣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数据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负责)

25.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根据省统一部署,联合开展违法违规信用修复、兜售信用评级证书等失信行为整治专项活动。筹备成立市级信用协会,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市发改委民政、人行宣城市分行、市场监管局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26.推动区域信用交流合作积极探索长三角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创新试点。市发改委负责)深化长三角征信链平台推广应用。(人行宣城市分行负责)推动江淮联盟深度合作,与省内外城市开展跨区域信用合作携手打造“信用都市圈”发改委牵头)

七、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27.强化信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信用建设专项培训。市发改委负责)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信用培训,县(市、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覆盖所辖县(市、区)有关单位信用建设培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28.大力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将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纳入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力争我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稳居全国同类城市50位,广德市、宁国市排名进入全国县级市100位。各县市区要积极打造信用建设品牌,形成一批可视化的信用应用场景。市发改委牵头)

29.全面争创信用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组织动员各地参加全省信用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宁国市、广德市两个县级市要全面争创,力争年底前培育一批创建县区、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实现“零突破”(市发改委、人行宣城市分行牵头

30.积极选树信用示范典型。织参加市信用平台、信易贷平台、信用建设成果观摩和信用惠民便企等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发改委牵头)评选推荐诚信之星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牵头)

31.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召开信用建设新闻发布会。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讲好信用宣城故事。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八、健全工作推进保障机制

32.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推动指导本部门、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将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室,落实专人负责。充实信用建设人员力量,建设专业稳定队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加强信用宣城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各地信用建设经费保障。财政负责)

33.加强考核督导。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平安建设、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估评议。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阶段性回头看,围绕信用建设重点、难点、堵点,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市发改委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