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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409-00038 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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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15:2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各二级分行,中储粮直属企业,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粮食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制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4〕1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收购组织领导

我省秋粮收购品种多、时间跨度长、收购量大,事关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和粮食市场平稳运行,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把秋粮收购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加强秋粮收购组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严格信息数据报送。要针对收购中可能遇到的不利天气、市场价格变动、稻谷质量下降等突发情况和风险隐患,制定应对预案。要深入收购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以赴抓好秋粮收购工作。

二、统筹做好“两个收购”

要坚持市场化收购理念不动摇,把更多精力和资源放在信息发布、预期引导、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上,为企业搞好市场化收购创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入市,特别是要指导骨干龙头企业均衡收购、有序收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中央、省市县政府储备稻谷轮换协调联动,科学把握储备粮轮换收储时机、节奏和力度,合理确定政府储备稻谷收购价格,发挥引领收购、调控市场的积极作用,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未雨绸缪精准做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准备,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三、大力推广预约收购

预约收购是优化为农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组织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合作社等售粮主体召开座谈会,加大对预约收购全流程的宣传引导。要指导各售粮主体运用“智慧皖粮”、中储粮“惠三农APP”、微信等方式开展预约收购,以实现错峰售粮、提高收购效率,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不断提升农民售粮体验感和满意度。

四、规范收购市场秩序

要切实履行秋粮收购监管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秋粮收购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监管、动态监管等方式手段,防范和打击以陈顶新、地磅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及时处置群众投诉,提升群众售粮满意度。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审批等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监管,提高秋粮收购能力。省级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

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要紧盯秋粮上市初期、价格波动期、政策性粮食收购期等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加大收购市场监测预警力度,及时掌握粮食供求、价格等变化,确保收购市场平稳。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收购安排,保障农民顺畅售粮。关注舆情动态,正面回应、合理引导社会舆论。要提升安全生产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工作培训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