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价格管理的规定。
2、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价格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4、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5、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6、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复核裁定、价格行为合法性及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宣城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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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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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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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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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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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格信息监测中心(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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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77.2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77.2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6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减少,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24万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4万元,占71.9%;项目支出130万元,占28.1%。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7.2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77.2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6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减少,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2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6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减少,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6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减少,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3.21万元,支出决算为46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工资调整,增加人员工资等。其中:基本支出332.24万元,占71.9%;项目支出130万元,占28.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52.81万元,支出决算数位4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工资调整,增加人员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退休人员工资。
(4)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扶贫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宣城市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36.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宣城市物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宣城市物价局没有机动车辆(2015年11月30日,行政机关单位车辆改革,原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移交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宣城市物价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5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3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4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0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