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对应资金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 1 |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6〕20号) |
大中型水库 农村移民。(到人) |
每人每年600元 | / | / | / | 村级根据年度人口更新情况填写发放名单,乡镇审核报县级审批后由代理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在每年6月底前发放完毕。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区移民办公室:0563-3022309 | / | 26280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 2 |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临时补贴 |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 |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按月测算,测算方法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四舍五入取整 | / | / | 不需申领,主动发放。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 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 |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0563-3015999 | / | 260701-价格临时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