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城市发改委针对序号21: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积极开展问题整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措施
(1)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对市级“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市级“两高”项目清单。
(2)将省级“两高”项目涉及企业优先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四、目标任务
完善“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上“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皖节能〔2021〕3号)、《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我市逐一对“两高”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前期要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核,认真查缺补漏,实行清单化管理。经认真梳理排查,我市存量“两高”项目19个,均为纳入省级“两高”清单管理项目。无在建“两高”项目,拟建“两高”项目1个。同时,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将省级“两高”项目涉及企业优先纳入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发展改革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83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