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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改委:坚持四个强化 防范价格认定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24-11-12 08:5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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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城市发改委以创建“清廉”价格认定队伍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价格认定廉政建设,办理60件价格认定案件,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价格认定人员的投诉也未出现一例复核案件,筑牢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线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徽省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规定》等规定,通过召开价格认定廉政提醒谈话会,提醒大家按照对组织负责、家庭负责、个人负责的原则,守好价格认定廉政底线,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强化廉政机制将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部署落实,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承办价格认定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价格认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不断营造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廉政落实价格认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行使价格认定职能。在具体办理价格认定事项过程中,严格把好受理关、勘验关、调查关、测算关、审核关。对重大、疑难价格认定事项,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保证作出的价格认定结论公正、合理,避免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四是强化廉政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到服务对象中开展跟踪调查,了解价格认定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调查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确保价格认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廉政”检验。价格认定人员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提出机关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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