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小组、委机关支部全体党员:
为加强委机关支部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根据各科室党员分布情况,经委机关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委党组同意,决定调整委机关支部党小组成员,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一、党小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党小组
组 长:王程承
党 员:宁 伟 汪晓龙 戴高军 周中野 王 炜
袁文祥 戴 文 刘少宏 王程承
(二)第二党小组
组 长:谢承杰
党 员:曹开泉 张汝友 周红星 王方鑫 冯 慧
宛新强 储冬冬 尚金良 谢承杰 凤 超
(三)第三党小组
组 长:于 斌
党 员:高朝宣 吴必东 潘树春 史道胜 程繁荣
胡 亮 吴正元 刘 浏 于 斌
(四)第四党小组
组 长:师卫胜
党 员:师卫胜 李曙光 张贵臣 张四喜 杜晓葆
冯心才 汤永涛 王富义 王国斌 杜维清
韩道发 荚根茂 陶兆邦 孙世一
(五)第五党小组
组 长:韦吉兵
党 员:李前智 王宏伟 陈绍劲 程云佳 葛小雷
韦吉兵
二、党小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具体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四)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五)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六)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