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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高** 浏览量 8073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请问发改委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来信时间 2023-12-01 15:10
回复时间 2023-12-04 08:08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12-04 08:08:06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3-12-04 08:21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市发改委三定方案,发改委的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发展改革、粮食、物资、能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承担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五)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

(六)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协调全市国家目录内开发区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八)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处理大中型水利水电设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九)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服务、残疾人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

(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工作,牵头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一)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对标沪苏浙”工作计划,协调促进有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协调推进与沪苏浙重大合作项目和事项,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地区城市友好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建立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十四)负责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法主管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

(十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协调推进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规划,协调生态环境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监察工作。

(十六)落实价格改革部署,研究推进价格改革,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承担市级管理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商品、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十七)负责与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复核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十九)组织实施全市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市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管,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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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2天17小时14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0天0小时17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高**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3-12-01 15:10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发改委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3-12-04 08:08
  • 审核用时:2天16小时56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3-12-04 08:25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