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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06-20 08:47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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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日,市发改委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通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别“一岗双责”责任书、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即:委党组对本委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主体责任;委党组书记、主任对本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一岗双责”和廉政承诺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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