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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16:34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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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和人员变动情况,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予以调整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联系点安排

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张斌联系机关第二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吴必东联系机关第一党支部


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希平联系机关第四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李檬联系机关第三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王炜联系机关第五党支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联系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每位领导每年到联系点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二)定期为党员讲党课,每位领导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党支部讲1次党课。

(三)定期对联系点党支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指导联系点党支部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四)落实市管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每位领导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

(五)督促指导联系点党支部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完成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规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各联系点党支部书记要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做好支部党建工作。定期向联系点领导报告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机关党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进行调整,确保联系点制度落实到位。

 

 

中共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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