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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当好“监督员” 呵护“母亲河”的美丽容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4 10:23 信息来源:宣城纪检监察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描绘了长江水天交接、水天一色之壮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表达了对长江雄奇壮丽、豪迈壮阔之感慨;“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展现了长江万般柔情、连绵不绝之寄思。

长江,绵延6300多公里,浩浩荡荡、奔流不息,滋养了广袤丰饶的大地,孕育了璀璨的长江文明,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

“长江后浪推前浪”。滚滚江水辗转奔流到今天,作为新时代人的我们,如何呵护“母亲河”的美丽容颜,如何用实际行动响应长江大保护这个时代重任呢?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强调,“要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这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守护好“一江清水”,理当义不容辞。

坚持“微扫描”,加强日常监督。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监督重点,联合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推进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好属地监管和基层监督的“微平台”“微网格”作用,加强分片式、轮换式、压茬式、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尤其是加大对水生态恢复、地下水开采、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全方位“扫描”,重点排查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是否到位,排查是否存在落实决策部署不力问题,排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充分发挥好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探头”作用和专项巡察的“利剑”作用,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各项规定,严查失职失责问题。注重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作用,善于从中发现端倪,及时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紧盯“微权力”,加强跟踪监督。把长江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督关口”前移一步,对“监督范围”下沉一级,对“小微权力”盯细一点,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变明查为暗访,变定期督察为突击式督察,变定点监督为“嵌入式”监督,确保监督实效。在日常监督中,既要盯住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等问题,又要盯住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和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针对涉及长江生态环境的信访问题,严肃认真对待、严把处理关口、严格整治回应,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查处“微腐败”,斩断贪腐黑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权力监督机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违纪要追究。对水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对于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办,对于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应严肃认真处理,尤其是对于环境问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清晰传递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长江十年禁渔令落地见效的坚定决心。

让我们共同用心呵护长江“母亲河”的美丽容颜!(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  吴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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