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推行集中供热工作要求,我市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编制了集中供热报告,并组织了专家论证。经论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宣城宣州经济开发区、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郎溪十字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和安徽旌德经济开发区等7个开发区有供热需求但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仅1家企业(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燃煤供热,但该企业正在实施煤制气改造项目,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工;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也仅1家企业(广德华新医材有限公司)燃煤供热,该企业是全省4家疫情防控重点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之一,由于疫情防控等实际需要,延期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延期期间切实落实超低排放要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果对宣城市省级工业园区推行集中供热专家论证情况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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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