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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加大对造假产业链惩治力度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5-29 10:25 信息来源:信用安徽 作者: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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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5月26日上午,经济界别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民法典草案。这其中,加强对造假产业链的惩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成为委员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由于犯罪成本偏低、操作弹性大,目前许多中国企业对信息数据进行不真实修饰,审计、评估公司也参与造假,严重影响中国企业的质量和声誉。”全国政协常委、中化集团董事长宁高宁表示。同时,宁高宁建议加强对造假产业链的惩治力度,培育有公信力的中介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董事长江浩然建议,加大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和腐败的惩治力度,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

“诚信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行为规范,目前在借款等经济合同交往中有很多造假行为。”全国政协常委,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晓炼表示。同时,胡晓炼建议,在民法典草案关于借款合同相关规定中,明确借款人应在合同订立和整个合同期间,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会计财务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明确造假和不真实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处举措。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校长陈晓红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二要进一步加大对金融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消除民间融资乱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在全国两会上公开亮相,总字数逾10万,渗透到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每个角落。也成为两会委员讨论的重要话题。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时提出三项建议,一要注重中国民事主体的特殊性,要突出中国家庭这一特色的民事主体作用,要将个体工商户、农户、事业单位等特殊的民事主体考虑进去。二要推动民法典有序实施,关注工业用地公开招拍挂可能短期会推高工业用地价格的问题。三要明确民法典相关细节问题,如职务技术发明、数字要素确权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对于“两高”工作报告、民法典草案则提出四项建议,一要做好专项债、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的司法保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有效。二要加强基层司法人员配备,加大基层司法工作的创新。三要将数字经济纳入司法实践,做好量化研究。四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通过设置法律或司法电视频道,做好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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