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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市委长三角一体化办公室秘书科(市经济协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01 08:2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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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长 :汪  飞(四级调研员)

   话:3022312

1.承办市委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地区城市友好合作与交流,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标沪苏浙”工作计划,谋划推进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核心区等各类合作载体建设,研究谋划加入周边都市圈,推进一体化协同发展。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南京都市圈、G60科创走廊、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等成员城市的联络、交流和合作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G60科创走廊、南京都市圈等举办的产品展销、展示、经贸洽谈活动。

5.拟订区域联合和经济协作规划,承办区域经济合作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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