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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粮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1-17 17:2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作者: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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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长 :尚金良

   话:2233967

1.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购销政策,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管理轮换计划。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加工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储备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4.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对省级、市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6.承担所属粮食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7.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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