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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抓紧做好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09:58 信息来源:价格科 作者:市发改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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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19〕330号

 

转发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抓紧做好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抓紧做好今年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落实改革各项要求,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近期接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472号)和《关于抓紧做好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9〕4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确保改革任务完成

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各县、市、区要从提高政治站位角度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皖发改价格〔2019〕472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并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二、及时上报年度改革工作台帐、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抓紧会商其它改革部门,将年度改革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灌区、地块,建立年度改革任务台帐,并组织编制年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资金使用方案和具体分配计划、“四项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实施改革内容、完成时限及保障措施等。工作台帐于11月24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年度实施方案于12月9日前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省四部门。

    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程磊  0563-3023021,13956588339,电子邮箱:xcswjj@126.com

    市财政局农业科  徐海文 0563-3016123

    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  张志鹏    18956301939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管理所  何刚0563-2020532,18298270662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19〕472号)

   附件2.关于抓紧做好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9〕48号)

 

 

宣城市发展改革委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宣城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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